——我市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侧记(上篇)
本报记者 曾佳
“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城市文明”、“保护环境,你我得福”、“中华传统,兄恭弟谦”……漫步市城区,一幅幅设计精美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一辆辆滚动播放“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标语的出租车,为抚州增添了一道别样的文明风景线。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市自2013年启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党政强力推动,群众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成为全社会共建共享的全民自觉,文明之风已悄然吹进了老百姓的心中。
“文明城市创建真的很有必要。”市民王怀志老人说,近些年来,抚州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但随手丢垃圾、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人的不文明行为影响了抚州的城市形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有助于提高市民素质。”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市民的文明素质决定城市的文明程度。提高市民素质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而文明城市创建又能促进市民素质的提高,创建文明城市与提高市民素质互为前提、相互促进。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对市民的交通行为、社会公共道德、公共设施维护、人际互助、车辆停放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以文明创建为契机,让每一个市民了解创建、支持创建、投身创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当文明人,做文明事,就能逐步提升市民自身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文明创建不是政府“挣面子”的形象工程,而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市坚持“文明创建为民、利民、惠民”理念,进一步加快城市交通、公园景区、市政设施等建设与改造速度,对城市整体形象进行高标准设计与立体包装,力求将文明创建工作做成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打造幸福和谐的人居环境。三年来,政府投入建设的保障房、农贸市场、学校、医院、道路等关系老百姓衣、食、住、行的重大项目超200个。随着牛角湾农贸市场、六水桥小游园、金巢大道南延伸段建设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的竣工,我市的城市功能得到提升,城市面貌得以改善,已经具备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硬件条件。
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全市人民参与程度的高低和创建力度的大小是成功与否的关键。我市在创建之初就把社会动员放到了突出位置,通过多元化的载体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道德和文明风尚。
我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能做什么?我应该怎么做?”逐渐成为市民的行动自觉。不止于此,我市通过系列文明引导活动不断深化市民教育,先后开展道德讲堂巡讲、道德模范评选、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让市民的心灵接受文明洗礼。在此过程中,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细微之处见文明,如今,拾金不昧、捡拾垃圾、搀扶老人……文明行为处处可见。
随着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城市基层设施日臻完善,越来越多市民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我市离“省级文明城市”这一殊荣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