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发布了
《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
倡议实现安全文明祭扫
加强“禁燃禁放禁售”管控
江西禁燃禁烧?有法可依!
根据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的倡议,江西各地都在落实“禁燃禁放禁售”规定,严格执行管控。
在墓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妨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处罚;
在墓区等大量人员、车辆密集的公共场所燃放爆竹的、以及在出殡、尸体火化、骨灰安葬时燃放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以“违反国家规定使用爆炸性危险物质”予以治安拘留;
违反规定在墓区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处五日以下拘留;燃放烟花爆竹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抚州清明祭扫禁限燃放烟花爆竹方案
近日,市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市建成区清明祭扫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
明确了市建成区内
只允许4月5日当天早晨6时至夜间22时,
在规定的燃放点燃放,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清明期间,
我市回归园等各公墓开展
“鲜花换纸钱”等文明祭祀活动,
普通市民通过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缅怀先人,
取代了以往传统的放鞭炮、烧纸钱等旧习俗
4月4日,记者在市回归园公墓墓园门口看到,“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牌和各种宣传展板格外醒目,明确要求公墓内禁止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市公安民警在门前维护秩序,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正在共同劝导市民文明祭扫,许多前来扫墓的市民纷纷将带来的鞭炮、纸钱、香烛等祭祀用品换成鲜花。
除此之外,市民政部门设立了“天堂信箱”、黄丝带,以便前来扫墓的市民寄托哀思。
在宣传教育的同时,市殡葬管理部门还出动了无人机,对公墓区内进行空中监控,同时加强了车辆管控和劝导教育力度。
近年来,为了提倡大家用鲜花祭祀,公墓每年都准备了数万支黄菊等鲜花,群众可将纸钱香烛等祭祀品换为鲜花,因为“鲜花换纸钱”活动生态环保、操作性强,“花祭”方式也越来越为市民所接受,今年成效特别明显。
当前,除了给亲人祭扫,前来市烈士陵园参观、瞻仰、祭扫的单位、社会团体、市民群众激增,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开展了“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
记者在4日上午的现场看到,市公安局、市委统战部、临川区消防大队、临川区十三小等各单位、学校的机关党员干部、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小学生们,纷纷成群结队甚至冒雨来到烈士陵园,在庄严肃穆的烈士纪念碑前,向为中国革命和国家建设牺牲的英烈们默哀。
来源:抚州日报记者 李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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