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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灾后森林防火]
宜黄八村民引发山林火灾被拘留

发布时间: 2008-3-7 9:24:00     来源: 抚州日报

  本报宜黄讯 连日来,宜黄县森林公安机关对八名引发系列森林火灾的肇事者进行了行政拘留。

  据了解,这八名肇事者分别是黎溪镇新前组村民曹某,二都镇云峰村村民宁某某、阎某某,黄陂镇安槎村村民李某某,凤岗镇新中村邹某某,棠阴镇解放村吴某某,中港乡邹坊村胥某某,东陂镇榨下村章某某。引起这八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是,这些村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炼山或烧田塝,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其中最大一起火灾过火面积达69.3亩。

  当前,天气晴朗,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为此,森林公安机关提请广大群众注意:眼下正值森林防火戒严期,野外用火一定要注意安全,严禁在山林边用火,并教育好小孩不要玩火,以免引发森林火灾。

(陈平福 钟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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