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08年1月10日抚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抚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大新所作的《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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