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秘书长 宋有志
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是代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形式。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在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的同时,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依法行使职权,紧紧围绕“奋力赶超、重点突破、局部超越”的战略决策以及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到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1月9日上午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0件,其中政权政法方面1件,工业交通方面6件,城建环保方面1件,农林水方面1件,教科文卫方面1件。代表提出的议案内容主要包括:救助中心的建设、公路的硬化、收费站的设置、工业用地、公路项目的申报、河道管理权限下放以及教学网点的增设问题等。
大会秘书处在收到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后,进行了认真研究。经过对10件议案逐件分析,我们认为,这些议案内容不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事项。因此,我们建议将这10件议案均改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大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大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