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退休职工刘先生致电记者,称行走在市城区主干道的斑马线上缺少安全感,大部分司机即使看到斑马线上有行人横穿马路也不减速慢行,斑马线形同虚设。以往,大多听到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要遵守交通法规,横穿马路时要走斑马线,群众反映行走在斑马线上缺少安全感还是第一次。事实到底是怎样呢?记者就此展开采访。
斑马线指的是城市街道人行横道上的一条条白线,作用是提醒过往车辆至此要慢行,注意安全。然而,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与刘先生反映的情况相同,临近斑马线很少有司机会减速慢行。以市城区赣东大道为例,市新华书店至市第二医院段共有22处供行人过马路的斑马线,但只有除市新华书店、市汽车站、华洋大酒店、市第二医院等4处斑马线设有指示行人过马路的红绿灯。1月2日下午5时30分,正值上下班、学生放学高峰时段,在华洋大酒店路口,记者看到,人行指示灯明明是绿灯,且斑马线上不断有行人通过,然而部分右转弯的车辆仍试图冲断人流,强行通过;戴着红袖章、挥舞小旗的交通协管员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不得不用身体挡住前行的车辆,以便让斑马线上的行人顺利通过。
有人值守的路口尚且如此,那些设在非路口的斑马线情况就更令人担忧。记者在临川区政府门前、市卫生局门前等处的斑马线进行了多次体验,在由斑马线横过马路的过程中,往来的车辆在驶近斑马线时,几乎没有一辆主动减速礼让行人,许多行人在斑马线上走到一半就不得不停下来,等待机动车驶过后才能顺利通过马路。走在斑马线上让人心里十分紧张。
在抚州宾馆路口,正准备过马路的市民马先生告诉记者,外出旅游时,在一些大城市遇到过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事,一些大城市主干道斑马线旁还会设立“车让人”的警示牌,而在抚州,这样的事他一次也没碰到过,特别是出租车,在市城区主干道上行驶的速度特别快,有的司机在临近斑马线时,不但不减速,还加速行驶,与行人抢路,十分危险。
斑马线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它传达的意思是:人可以走,车也可以走,但车必须让行人。《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许多市民表示,作为交通参与者,自身要遵守交通法规,横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也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要文明行车,斑马线前减速慢行。大家还呼吁:交警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斑马线上不文明行车行为的监管力度,同时,司机、行人也要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来营造一个安全、快速、畅通的交通环境。
本报记者 胡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