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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士萱猥亵女生罪名不成立 轻判6个月惹众怒(图)

发布时间: 2008-7-18 16:45:00     来源: 搜狐娱乐
杨士萱

  台湾偶像剧《爱杀17》男主角杨士萱,年初在电梯里偷拍女学生裙底还扯破其丝袜,以强制猥亵等罪名被起诉。但台湾地方法院认为,杨士萱没有碰触到女学生的身体,不构成强制猥亵、性骚扰,昨日改以强制罪判杨士萱6个月徒刑,罚金18万台币(约合人民币4.6万余元)。法院的轻判让台湾的妇女团体大呼不可思议,警方已决定继续上诉。

  台湾现代妇女基金会副执行长姚淑文惊呼:“丝袜是女性最贴身的衣物,甚至比胸罩更贴身,我想请问法官,不碰触身体,如何撕破丝袜?难道扯破丝袜的动机,只是为妨害女学生行动吗?”姚淑文担心这判决对社会造成负面示范,让人以为撕破女生丝袜只要缴罚金就没事。

    法官认为,杨士萱以强暴方法撕破女学生丝袜,想让她裸露身体私密部位,并坦承用手机拍摄女学生裙下风光是想做“变态行为”,但来不及采取进一步行动就被发现,落荒而逃。因强制猥亵不处罚未遂犯,故认定不构成强制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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