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对食品市场准入检查进入严格执法期
本报讯 (记者 谢红梅)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从昨天起,包括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生产加工者,若存在无证生产销售、制假制劣、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冒用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违法行为的,将按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质监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对全部28大类食品中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生产和销售食品,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的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200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
记者从珠海市质监局了解到,第一阶段自1月1日至3月底,发现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已流入市场的责令撤下柜台。第二阶段自4月1日以后,为严格执法期,凡发现供应城镇居民的28大类食品中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的生产加工者存在无证生产销售、制假制劣、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冒用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违法行为的,将按有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