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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易缩水应先验货再付款

发布时间: 2008-3-13 10:05:00     来源: 新浪财经

  本报讯(记者 陈炜)3月11日,省消委会公布2007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中,电视、网络等渠道购物问题越来越成为关注热点。

  2007年4月,乐山市市中区棉竹镇居民陈某从电视广告中得知,北京一家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迪士尼魔法书”对孩子的学习有很大帮助。陈某通过电话与该公司销售人员联系之后,在电话中达成协议,订购一台价格为897元的“迪士尼魔法书”。然而,几天后,当陈某收到包裹时,却发现此系列书为6个月至3岁儿童所用,不适合他12岁的孩子使用。陈某认为该产品与自己当初订购的产品不符,随即要求退货,却遭到北京公司的拒绝。无奈之下,陈某便向乐山市消委会进行了投诉。

  通过乐山消委及北京市消协的协助,该公司终于退还了陈某的相关费用。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刘亚兵提醒广大消费者:由于电视、网络购物不能看到实物,应尽量选择先验货再付款,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此,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马桂华表示,省工商局于近期将对一些在电视上所做广告内容与实际产品不符的商家,采取行政约见、告诫的方式规范其经营行为;对于不听劝告的违法商家,工商局执法人员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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