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6月,金溪县秀谷镇一位消费者张某在县城一家装饰店刘某处购买了一扇望族珐琅防盗单门,花去了1650元,双方约定保修期一年。今年2月,张某发现该门的门漆脱落,出现了质量问题,于是找到刘某要求维修,刘某同意维修,但对维修方式双方未协商成功。2月18日,原告张某诉至县法院,要求解决该纠纷。
近日,经县法官主持调解,刘某同意在限定的时间内修好这扇门,如未能修好,则全额退还原购门款。
(黄建然 本报记者 许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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