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抚州 | 时事 | 图片 | 领导 | 专题 | 人事 | 时评 | 财经 | 体育 | 社会 | 娱乐 | 房产 | 汽车
 市县概况 | 部门 | 乡镇 | 企业 | 临川文化 | 才乡教育 | 抚州旅游 | 健康 | 两性 | IT | 消费
 市民热线 | 采编读园地 | 实用查询 | 软件下载 | 股市证券 | 论坛 | 博客
 临川 | 南城 | 南丰 | 黎川 | 广昌 | 崇仁 | 乐安 | 宜黄 | 金溪 | 资溪 | 东乡 | 金巢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国抚州网 > 消费 > 正文
居民水电费拟不累进加价

发布时间: 2008-6-26 10:13:00     来源: 新浪财经
    居民水电费拟不累进加价

  ●循环经济法草案拟删除该收费条款,事因操作性不强

    ●中央财政拟为救灾调整预算,400亿元补助农户建房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本意在强化居民节约水电气的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因可操作性不强,在循环经济法草案中被删除。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该法草案。

  草案一审稿曾规定,“国家对城市居民生活所用的电、气、自来水等资源性产品,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透露,一审之后,法工委在大范围内就该法草案征求意见,并到节水工作开展较好的天津市调研。

  针对水电气累进加价收费制度,一些常委会委员、地方政府和国家发改委,均提出“该制度所涉问题复杂,很难根据每户家庭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其用水、电、气的基数,合理的累进加价幅度也难以确定”。

  低收入者能否承受亦是困难之一。低收入家庭对加价承受能力弱,即使加价不多,也很可能影响其基本生活。此外,从技术上很难做到按每户的不同基数累进加价收费。

  据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同环资委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后,建议删除上述规定。

  草案的另一变化是删去了“各级政府向人大报告工作时,应同时报告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删除的原因是,有些委员和部门提出,人大常委会可依照监督法规定,采取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对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实施监督,对于政府依照宪法向同级人大所作政府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不宜在各单行法律中规定。


 共1页  1 
相关链接
     新闻检索:
    无标题文档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2008 www.zgfz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抚州日报社版权所有
    抚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抚州日报社     维护:中国抚州网
    备案号:赣ICP备050045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