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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因物价上涨起诉儿子增加赡养费

发布时间: 2008-5-29 16:11:00     来源: 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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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里物价涨了好多,增加对父母的赡养费也是应该的。

  本报讯 记者雷晴报道 17年里,物价不知上涨了多少倍,大理一对老人就因认为法院17年前判决的赡养费过低,为此再次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提高赡养费的数额。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老人的诉请有理,并支持了他们的要求。今天,云南电视台6频道《与法同行》将为您讲述这起案件。

  事情还得追溯到1986年。这一年,徐家的长子徐红安娶了媳妇胡秀存,3年后的1989年,夫妇俩坚持要求分家,无奈之下,父母同意了大儿子的要求。为此,徐红安与父母订立了一份赡养协议,协议规定,老人的土地分出一半给大儿子徐红安耕种,徐红安则每年向父母上交大米300公斤、杂粮60公斤、生活费60元。但是,1年后徐红安向父母交口粮和生活费时,双方发生了纠纷,两老人于是将儿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徐红安从1991年开始,必须严格按照赡养协议来执行义务。

  判决以后,徐红安每年都按照赡养协议按时把父母的口粮和生活费送去,这样的日子一直到了今年3月份,可是这时,情况却发生变化了,徐家老两口提出了要求大儿子增加口粮和生活费。原来,此时离老人与大儿子订立赡养协议的时间已经过去了17年,物价已经上涨了好几倍,老两口无论怎么节约,儿子交来的口粮和生活费还是不够用。因此,老人才开口向大儿子提出要求,希望能够保证一天1斤大米和1元零花钱,再每年每人添置一套新衣服。

  法院调查后认为,1991年法院判决的内容符合当时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来的判决已经不符合如今的生活实际。因此,两位老人要求适当增加赡养费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在法官的说服下,老父母与大儿子达成了谅解。大儿子同意按照老人的要求,每年交给360公斤大米、360元生活费,并且每年再给每位老人添置一套新衣服,并承担老人将来医疗费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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