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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女婴撕票后索要3万元 沪冷血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 2008-7-24 10:01:00     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上海7月23日电 (包蹇 胡瑜)今年2月,上海市罗秀新村发生一起绑架女婴案,仅仅 14个月大的女婴小雅在被绑架后随即被灭绝人性地撕了票,凶手此后还向其家人索要3万元赎款。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个冷血凶手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

  2007年7月,年仅21岁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唐顺红(男)从山东来沪打工,在龙川路某酒店做帮厨,三个月后辞职。此后他一直没有工作。2007年底,他打算回老家过春节,苦于囊中羞涩,为能在老家亲戚面前摆阔,他竟然动念要绑架一名幼儿以勒索赎金。

  他想起了曾经工作过的酒店厨师小刘曾经说过女儿即将来沪,由于刘的经济比较宽裕,就决定绑架小刘的女儿。为此,他特意来到小刘家楼下观察,见到窗外晾晒着小孩的衣服。在2008年1月某日晚,他又来到小刘家中,向小刘的岳母谎称受刘之托拿充电器,以观察刘家的环境。几天后,他买好了弹簧刀、手套等犯罪工具,还偷窃了以前同事的一张银行卡骗取了密码准备汇赎金用。

  2008年2月2日晚上7时许,唐顺红带着上述工具窜至小刘家,蒙面持刀向小刘的岳母索要财物遭拒绝后,即用铁管击伤了她的头部,并绑走了小雅。当唐顺红逃至黄道婆墓东侧小树林处时,怀里的小雅突然大声哭泣,他怕被人发现,竟然残忍地杀害了小雅。次日9时许,唐顺红使用他人手机,打电话去酒店向小雅家人勒索3万元赎金。当天下午,唐顺红回暂住处途中被公安人员抓获。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顺红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绑架并杀死一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依法应判处死刑。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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