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北京市医保制度将进行重大调整。昨天,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前拟定的在职职工门(急)诊报销起付线由目前的2000元下调为1800元、在职职工在社区就医门诊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到70%都最终敲定。同时,包括支架、导管等在内的贵重医用材料的报销比例、安装体内人工器官报销标准都提高了20%。据悉,这两类的报销是2001年以来的首次调整,而这两类的费用是“因病致穷”的主因。
据市劳动保障局介绍,此次调整将惠及1171万人,调整力度也是近年来最大的。据测算,上述四项调整将涉及1171万人,每年将减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4.6亿元。
在职职工门(急)诊报销起付线下降200元
社区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
贵重医用材料报销比例提高20%
安装人工器官报销标准提高20%
在职职工门诊报销比例
大医院与社区拉开20%差距此次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结构的调整,在职职工门(急)诊报销独占两项:一是降低其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起付线,由目前2000元下调为1800元;一是提高了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报销比例由目前的60%提高到70%。
市劳动保障局副巡视员张大发表示,此次调整突出了对社区的支持。政策实施后,与在大医院50%的报销比例相比,在职职工在社区就医的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高出了20%,再加上社区药品的零差价,在社区就医的费用将比在大医院省下35%-40%。据统计,上述两项调整将惠及400多万人。
8年来首次调整贵重医用材料报销比例
另外两项调整为:提高贵重医用材料报销比例,报销比例由目前的50%提高到70%;提高安装人工器官报销费用的标准,将目前的费用标准提高20%。
据了解,在检查、治疗项目中单项费用超过500元的医用材料皆属于贵重医用材料范畴,包括介入检查、治疗中常常使用的支架、导管等。人工器官则包括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人工血管、安装埋藏式心脏复律除颤器等。据张大发介绍,上述两项调整是自2001年本市开始实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之后的首次。实际上,贵重医药材料及人工器官的使用已经成为“因病致困”的主因。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随后举例说明:以退休人员为例,其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最低为95.5%。支架费用需2万元时,按照目前的规定,报销基数为1万元,再乘以95.5%,即可报销的费用为9550元;而按照新规定,报销基数变为1.4万元,再乘以95.5%,最后可报销的费用为13370元,这样可多报3320元。“这样算下来,增加了40%的报销数。”蒋继元说。文件还明确规定,上述两项调整除覆盖到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外,同样适用于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人员(“一老一小”、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同时,本市离休干部介入检查、治疗中使用的贵重医用材料,仍执行《关于我市离休干部在疾病介入诊断和治疗中使用的导管和腔内支架等贵重医用材料报销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离休干部本人不负担。离休干部使用其他的贵重医用材料和安装体内人工器官也享受此次调整的待遇。
7月1日成为新旧报销办法分界线
对于新旧政策交接后的报销,文件中指出,贵重医用材料和人工器官费用,以实际发生时间为界,今年7月1日前发生的,按原规定报销;7月1日(含)后发生的,执行新政策。而在职职工的报销,以是否已经报销为界:今年上半年门(急)诊医疗费用已办理报销的,已报销的费用仍执行原规定;未办理报销的,则可以按照新政策规定的标准报销。 (记者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