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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通往地震灾区的公路客运票价不得涨价

发布时间: 2008-5-20 9:33:00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5月19日电(记者陈冀)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18日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公路客运票价管理工作,通往四川省等地震灾区的公路客运票价,应保持不高于5月11日的价格水平,已超过的要相应调低。
    
    为确保政策落实,广东省物价局加强了对公路旅客运输市场的监测,要求该省各地密切关注通往地震灾区的省际公路客运票价变化情况,及时报告价格异常情况或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同时,广东省物价局将组织力量开展对通往地震灾区公路客运票价的检查,督促、指导客运企业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依法查处不执行票价政策、擅自涨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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