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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全国范围个人社保账户大检查将于8月启动

发布时间: 2008-4-30 8:52:00     来源: 东方网
    账户管理存漏洞

  以往针对养老保险的各项检查,多集中于基金征缴、发放、保值增值,以及是否被挪用等方面,而针对账户管理层面的全国检查,这还是头一回。

  据前述知情人士透露,3月初的“全国社保局长座谈会”上,人社部相关领导已经就大检查做出“各地要精心准备,认真实施,不‘走过场’,通过检查和整改切实把个人账户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的要求。

  陈仰东认为,将个人账户引入基本养老保险,与社会统筹相结合,是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显著特点。

  这种制度选择,在沿袭了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两种筹资模式优点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保留了两种模式各自的不足,如:管理难度大、工作量巨大和管理成本昂贵。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主要涉及设立账户、归集资金、记录账户。包括计息、账户转移及支付等内容。

  2007年,辽宁省社保局在一份个人账户管理情况的总结中介绍,经过努力,个人账户的信息准确率已达到99%。

  陈仰东认为,辽宁是在试点中加强基础管理取得明显成效的省份,管理水平在全国处于中上等水平,但信息仍存在1%的错误率。“按辽宁省790万参保人计算,大约有7.9万名职工个人账户信息有误。如按此推算,全国至少有上百万职工个人账户有不同程度的问题,实际情况恐怕远不至如此。”

  出错原因有多种,企业欠缴、漏缴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有专业人士提供数据,2002-2007年五年间,全国共查出企业少缴各项保险费203亿元,已补缴到账165亿元,累计清欠945亿元。对此数据,官方尚未给出评价。

  陈仰东告诉记者,“很多企业在缴交养老保险费时,为了瞒报少缴,经常只提供部分员工名单,甚至不提供员工名单,造成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了资金却无从记账”。

  此外,还有一些问题出在税务征缴以后。在一些实行了养老保险费税务征缴的地区,由于税务部门与社保经办部门的衔接不够,征缴信息不能共享等现实问题,给个人账户的记录带来了困难,不能及时对账甚至根本对不上账的问题都部分存在。

  即便在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缴的地区,由于统筹层次低,管理主体分散,信息化管理相对落后,没有形成集中管理的数据库等问题,同样造成个人账户的数据分散在基层经办部门,个人账户信息不能共享,不能随同人员流动而流动。

  缴费却无账户、一人多账、账目不清、记账不及时、账户无法转移等问题都成为个人账户管理中的重大隐患。

  “这些情况在做实个人账户之后,矛盾会更加突出。”陈仰东对此表示担忧。

  制度设计尚待完善

  随着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2002年-2007年的5年间,五项保险合计参保人数已达7.4亿人次,加上参加农保的人数,社保经办机构实际管理的对象已经超过8亿人次。如果不尽早查清、管好个人账户,后果很难想象。前述知情人士称,因此除了检查,还需在制度层面进行完善。

  陈仰东对此表示赞同,他说,由一名账务管理员记一位参保人的一次缴费记录很容易,但由多名账务人员记录成千上万名参保人每月的缴费记录,难度会大些。而全国有几万名账务管理员定时和不定时记录所有参保人员的缴费记录,且可以相互转移、跟踪服务,一生都不出错,难度可想而知。

  因此,管理个人账户是一项浩大的社会性工程,方法十分重要。他说,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是管好个人账户的正确选择。

  由于没有统一的规范,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在个人账户中记录的项目五花八门。少则几十条,多则上百条,有的地方甚至记录了多达200条信息。

  繁复的信息虽然提供了丰富的内容,为日后的信息调取提供方便,但给管理造成了高昂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因此,陈仰东建议相关部门对此进行研究,制定统一管理规范。

  他还建议实行个人账户对账单制度。即每年按照一定的频度,由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职工和个人,而非企业,直接寄送个人账户对账单。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有效防范企业的造假行为,让参保职工和个人更加清晰地了解和监督个人账户基金积累、缴交或欠费情况,同时还能对社保经办机构的管理形成社会化监督。

  此外,有效的财力保障也是上述制度及管理得以有效执行的基础。因此,陈仰东建议参照《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取一定的管理费,通过国家立法明确,从当年征缴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如1%以内的管理费用,全省统筹使用,专项用于支付经办机构的管理成本,包括信息系统建设等业务管理费用开支,但不得用于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等。

  他说,这样做的理由是,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是国际惯例,个人账户基金既然私有,管理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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