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运期间公路票价问题,国家发改委此前已经明确指出,可以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适当浮动。目前一些城市已经公布了票价浮动的办法。郑州市交运集团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全面取消客票平时的优惠价,恢复正常价。
取消客票平时的优惠价,恢复正常价,对于旅客来说,意味着要掏比平时更多的钱,而对于运输企业而言,既没有违反国家“不涨价”的有关规定,也通过取消优惠价得到实惠。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个运输企业所说的正常价,为何用在春运即将来临的非常之时?
按说,物价部门下达的公路票价指导价,是依据运输企业的运营成本核算的,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按照这个正常价执行。但一个不可否认的现实是,运输部门在平时并没有执行这个正常价,而是以低于正常价的价格执行优惠价。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一两天让利于旅客可以理解,天天对旅客进行“优惠”,这些运输企业岂不是要亏得血本无归?
由此不难看出,这些企业实行的所谓优惠价,其实才是维持企业日常经营的正常价,而政府部门制定的这个正常价,显然是高于经营成本的。运输企业在平常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不敢提高票价,一旦到了春运等非常之时,价格再高也不愁无人乘车,有暴利之嫌的“正常价”才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应该说,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对公路运输实行价格指导,其目的就是在保护旅客权益的同时,也让企业获得合理的经营利润。但正常价只在春运等非常情况下才实行,岂不成了非正常的“特别价”?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价格倒挂”,不仅失去了指导的意义,也损害了政府调控的权威。的确可以休矣!
高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