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一低保户来电:前些天贵报3456热线刊登了一则关于临川区城镇低保常补对象享受医疗救助的信息,我也是低保户,并且是残疾人,为何我却没有医疗救助证呢?
记者行动:记者分别向市民政局及宜黄县民政局了解了此事,市民政局答复说,有些县(区)还没有对低保户实施医疗救助,有些实施的救助的方式和比例也不同,全市并无统一标准和模式。随后宜黄县民政局低保办针对这名读者反映的情况答复说,宜黄县从2007年开始对城镇低保户实施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为全县所有的城镇低保户,救助方式为住院救助,并没有发放救助证,城镇低保户只要是生病住院的,事后凭低保领取证和医院诊断书、住院发票到低保办来便可享受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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