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4日,市民许先生反映,一个星期前,他驾驶一辆摩托车在市区迎宾大道行驶,因未缴纳交强险被三名交警扣留,最后交了100元钱罚款才取走车,但交警在开罚款单的时候,有一张发票上未注明摩托车的车牌号,他对交警的这一行为感到不解。
随后,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对于未缴纳这一费用的驾驶人员,交警有权扣留其机动车,并处以罚款。如对交警罚款时开具发票有疑问,可向市交警支队纪检组或督察室举报。
(本报记者 许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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