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许先生来电:我是1952年从部队转业到金溪县某企业的一名退休干部。去年底,省里下发了一个文件,内容是对于1953年前参军后转业到地方的企业退休干部进行养老金补助,补助标准是基本工资未达到1006元的补足1006元。我和另外三名战友都是补助对象,而且我们的基本工资都不同,但今年1—3月我们四人都只补到了27元钱/月。请问,为什么基本工资不同而补的差额却一样呢?
记者行动:记者向市人事局军转办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应女士进行了详细解答。她说,这并不是县里没有落实省里的文件精神,许先生所说的这个情况市区也有不少,他所提到的省里下发的相应文件及内容也是不错的,但在此之前省里还曾下发了一个文件,该文件的标准是养老金不少于849元。该文件下发后,不少县(区)就提前将下半年应补发的钱一次性补发了,但是几个月后省里再次下发文件,将标准提高到1006元,这样新老标准之间就有了一个重复点,这27元钱其实并不是这次新文件下发后补发的钱,而是除去该重复点之后的差额。应女士还让记者转告许先生一个计算公式,许先生可以将自己的各项补贴套用该公式相加,如果他4月份领到的养老金总额会与相加的得数一致,那么他领到的养老金就达到了文件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