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一名读者来电:我2005年因为要离家,所以预交了10元的水费。离家期间我家的自来水都没用过,这次回家却发现还欠两吨水未交费。前两天我到供水公司去交费时工作人员要我交20多元的滞纳金,据我所知滞纳金只是按千分之一来交,为何我要交20多元呢?
记者行动:记者向东乡县供水部门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张小姐了解情况后给记者回复说,用户未按时缴纳水费的,除缴纳滞纳金外每月还要交1元的违约金,这名读者所交的20多元钱就是违约金。供水公司负责人已联系了这名读者向他作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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