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抚州 | 时事 | 图片 | 领导 | 专题 | 人事 | 时评 | 财经 | 体育 | 社会 | 娱乐 | 房产 | 汽车
 市县概况 | 部门 | 乡镇 | 企业 | 临川文化 | 才乡教育 | 抚州旅游 | 健康 | 两性 | IT | 消费
 市民热线 | 采编读园地 | 实用查询 | 软件下载 | 免费影视 | 在线音乐 | 股市证券 | 论坛 | 博客
 临川 | 南城 | 南丰 | 黎川 | 广昌 | 崇仁 | 乐安 | 宜黄 | 金溪 | 资溪 | 东乡 | 金巢开发区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国抚州网 > 市民热线 > 正文
外省交养路费我市是否认可

发布时间: 2008-4-7 9:59:00     来源: 抚州日报

  资溪县一读者来电:我是资溪人,有一辆摩托车,前段时间我驾车到邻近的福建光泽去办事,因为没购养路票被执法人员拦下,之后我就在福建光泽交纳了2008年全年的养路费。请问我在光泽购的养路票在资溪县是否会被认可?

  记者行动:记者向抚州交通稽征局征收科负责人咨询了此事,这名负责人答复说,按照规定,养路费必须在车辆所属地交纳,而且养路费各省标准也不同,所以这名读者在福建购的养路票在我市将不被认可,他必须在资溪重新交纳2008年的养路费。


 共1页  1 
相关链接
 新闻检索:
无标题文档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2008 www.zgfz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抚州日报社版权所有
抚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抚州日报社     维护:中国抚州网
备案号:赣ICP备050045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