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城一读者来电:我去年在县城某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合同上写明我所购的房屋面积122平方米,但拿到房产证后房产证上写的是120平方米。按说开发商应把相差的2个平方折钱退给我,但开发商没有这样做;我们只看到房产证后的附页里写了一个说明,说相差的2个平方面积在几个卧室的凸窗里。我们几个房间的凸窗并没有落地,请问这样的凸窗能算入房屋面积吗?
记者行动:记者就此联系了市房管局一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说,如果没有落地和连体的凸窗是不能算入房屋面积的;如果开发商要对此多收费就应提前告知业主并在合同内约定,房屋面积应以房管部门测量面积为准,而且一般来说房管部门不会在房产证上附加说明。业主如果没有看到盖有房管部门的公章则应视为开发商的个人行为,这样的说明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侵害了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