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一读者来电反映:我的小孩在学校的食堂门口被一只狗咬伤。据校内人讲,这只狗是原先承包食堂的人养的,但承包人这学期已经走了。我找到学校,学校说这属野狗伤人,和学校没有关系。请记者帮我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
记者行动:记者据此咨询了市区肖国梁律师,他认为,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不管伤人的是不是野狗,只要是小孩在校内被伤,学校就负有管理责任;如果是小孩去招惹狗导致被咬伤,那么学校和小孩自身就同时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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