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实验小学一学生家长反映:该校四年级某班老师每周日组织学生在县城共航幼儿园进行补课,每人每月要交纳100元补课费,学生家长不愿意,希望主管部门让老师停止补课。
记者行动:记者向崇仁县教育局监察股胡股长反映了此事,他表示,教育局会认真调查此事。3月25日,胡股长告诉记者,3月23日(星期日)他到共航幼儿园察看,发现有三名县实验小学的在职教师在给学生上课。经了解,补课是共航幼儿园负责人组织的,钱也是由该负责人收取的,每名学生交费100—150元不等,幼儿园向兼职的三名教师支付一定的报酬,虽然三名教师没有直接向学生收钱,但这还是与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相违背。调查结果出来后,县教育局已要求幼儿园将钱如数退还学生。县实验小学对这三名教师也进行了如下处理:今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全年各项奖励取消,取消评先、评优、评选学科带头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