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谢女士来电:我两个小孩都在增田中心小学读书,今年我想把他们转到县城去就读,3月10日,我到增田中心小学去给他们开转学证明,学校共收了我120元钱,而且没开发票。请问学校收这120元钱合理吗?
记者行动:记者向乐安县教育局反映了此事,办公室负责人了解情况后给记者回电说,增田中心小学负责人对此事的解释是:学校曾花钱为这两名学生建立了电子档案,现在他们要将档案转走,学校才会向他们收钱。但学校负责人也承认收这笔钱是没有文件依据的,并表示会将这120元钱退还给谢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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