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云山镇一读者来电:我是残疾人,以前一直享受农村低保,每月可领到140元钱,去年底我老婆也申请到了农村低保,镇里说农村低保必须以户为单位领取,就将我和我老婆的低保金合在一起发放,可是合在一起我们反而只能领到每月120元的低保金了,请问为什么我家里的低保金反而减少了呢?
记者行动:记者咨询了市民政局低保办,工作人员解答说,农村低保本身就是以户为单位领取的,按家庭总人口和总收入来计算,并按照家中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70元的标准采取补差的方式,低保金按季度发放。所以这位读者所说的以前他个人每月可领到140元是不可能的,因为这超过了规定的最高标准,镇里以户来计算这种做法是对的,合并之后他家中的低保金减少也是有可能的,因为若他家中的总收入增加了,补差额就会随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