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
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有2名代表调离本市:分别为临川区李国平和军队汪火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2人的代表资格终止。军队刘静波因工作需要,向军分区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辞去市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军分区军人代表大会已接受了其辞职请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临川区、南城县和军队补选市二届人大代表3人,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当选的3名代表的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这3名代表为:曾怀民(临川区)、徐国安(南城县)、林德明(军队)。
抚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在实有代表376人。
现予公告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