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吴向红同志(女)为抚州市人事局副局长(列徐能华同志之前),免去其抚州宾馆总经理职务;
邹国茂同志为抚州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凤林同志为抚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周国旺同志为抚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列张健同志之前);
罗亚军同志为抚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调研员;
邹小华同志为抚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国辉同志为抚州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胡木龙同志为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
王胜同志为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
王爱民同志为抚州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水堂同志为抚州市交通局副调研员;
邓长明同志为抚州市公路局副局长;
舒木清同志为抚州市公路局调研员;
何华春同志为抚州市公路局副调研员;
彭水娥同志(女)为抚州市商业企业转制(行业)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免去其抚州市商业企业转制(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景辉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调研员;
邱欣森同志为抚州市农业局调研员;
鄢华员同志为抚州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娥同志(女)为抚州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陈国荣同志为抚州市水利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饶宁同志为抚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吴乐明同志为抚州电视台台长,免去其抚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职务;
袁志鸿同志为抚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副县级);
邱秀兰同志(女)为抚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列许跃宗同志之前);
饶其昌同志为抚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其抚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罗永诚同志为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副调研员,免去其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
万贻茂同志的抚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何中钢同志的抚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郑英华同志的抚州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徐天祥同志的抚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职务;
徐建云同志的抚州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刘东同志的抚州电视台台长职务;
黄余良同志的抚州一中校长职务。
抚州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