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黄赛荣同志为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苏建国同志为抚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周国平同志为抚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抚州市公路局副调研员职务;
姚飞翔同志为抚州市招商局局长;
陈明华同志为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张冲林同志为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抚州市招商局局长职务;
黄能兴同志为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谭海斌同志的抚州市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张一平同志的抚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邓久泉同志的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抚州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