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徐龙兰同志(女)为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邹超德同志为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县级);
曾永亮同志为抚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曾恭麟同志为抚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吴淑琴同志(女)为抚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霞同志(女)为抚州市廖坊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抚州市人民政府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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