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周战超同志为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挂职一年);
傅任岐同志为抚州市人民政府驻南昌办事处主任;
张冲林同志为抚州市招商局局长,免去其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德勇同志为抚州市文化局副局长;
吴向红同志(女)为抚州宾馆总经理;
华兴榉同志(女)为抚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范富兴同志为抚州市交通局调研员;
封晓荣同志(女)为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赵建平同志为抚州市林业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抚州宾馆总经理职务;
免去:
聂仕雄同志的抚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抚州市招商局局长职务;
赵 臻同志(女)的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付晓荣同志的抚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吴水凤同志(女)的抚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周志奇同志的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愿辞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