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抚州市第一届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06年11月24日市政协一届三十一次常委会议决定)
乐启文同志任政协抚州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志坚同志任政协抚州市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抚州市委员会文史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水凤同志(女)任政协抚州市委员会文史委员会主任;
付晓荣同志任政协抚州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祝国荣同志任政协抚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涂香莲同志(女)任政协抚州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刘海滨同志任政协抚州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定同志兼任的政协抚州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其辉同志兼任的政协抚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抚生同志兼任的政协抚州市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容宁同志(女)的政协抚州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菁菁同志(女)的政协抚州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
唐平华同志的政协抚州市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