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关于公开定向推荐县级领导干部的通知》要求,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面试答辩、组织考察等程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徐龙兰同志(女)为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超德同志为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曾永亮同志为抚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恭麟同志为抚州市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淑琴同志(女)为抚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霞同志(女)为抚州市廖坊水库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OO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