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袁任民同志抚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邓久泉同志为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高仁贵同志为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列徐金平同志之前);
万贻茂同志为抚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列张健同志之前);
刘金跃同志为抚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列刘武奎同志之前);
郑英华同志为抚州市交通局副局长(正县级、列李勃绪同志之前);
徐建云同志为抚州市农业局副局长(正县级、列胡荣辉同志之前);
付 明同志为抚州市林业局副局长;
管国辉同志为抚州市粮食局副局长(列周华堂同志之前);
叶金龙同志为抚州市粮食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抚州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邓 旭同志为抚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免去其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二OO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