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周跃飞同志任中共临川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宜黄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付志雄同志任中共临川区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资溪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魏 绮同志(女)任中共临川区委委员、常委(列黄有盛同志之前),免去其中共黎川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廖金平同志任中共临川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乐安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邹裕明同志任中共临川区委委员、常委(列胡景辉同志之前),免去其中共黎川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章礼忠、江瑞庆同志任中共临川区委常委;
免去:
洪水昌同志的中共临川区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郑英华、徐建云同志的中共临川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刘金跃、万细武同志的中共临川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胡宝钦同志任中共南城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中共金溪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陈胜堂同志任中共南城县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免去其中共广昌县委常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职务;
程新飞同志任中共南城县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资溪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聂福仙同志(女)任中共南城县委委员、常委(列汪火明同志之前),免去其中共乐安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王国荣同志任中共南城县委常委;
段云来、黄国平同志任中共南城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
邓久泉同志的中共南城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徐光华同志的中共南城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陈跃进同志的中共南城县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何水金同志的中共南城县委常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职务;
周乾昌同志的中共南城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姚飞翔同志任中共南丰县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列龙雪荣同志之前),免去其中共金溪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邱九宽同志任中共南丰县委常委;
刘 慧同志(女)任中共南丰县委委员、常委;
罗建顺同志任中共南丰县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
免去:
卢金国同志的中共南丰县委副书记、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李履才同志的中共南丰县委常委职务;
龙雪荣同志的中共南丰县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吴 勇同志任中共黎川县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南城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吴茂发同志任中共黎川县委委员、常委(列谢克侵同志之前),免去其中共宜黄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高连珠同志(女)任中共黎川县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免去其中共广昌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陈俊华同志任中共黎川县委常委;
徐小明、王后发同志任中共黎川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
黄晓明同志的中共黎川县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熊远定同志的中共黎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杨继平同志的中共黎川县委常委职务;
谢克侵同志的中共黎川县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徐华德同志任中共崇仁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东乡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邓乐泉同志任中共崇仁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金溪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李伟才同志任中共崇仁县委常委;
王正坤、吴茶香(女)同志任中共崇仁县委委员、常委;
范后义同志提为崇仁县副县级干部;
免去:
邱志诚同志的中共崇仁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谭文茂同志的中共崇仁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曾建华同志任中共宜黄县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列高自辉同志之前),免去其中共临川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伍 鹏、李敏军同志任中共宜黄县委常委;
颜建平、邹奇良、王永武同志任中共宜黄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
方树成、蔡济南同志的中共宜黄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聂小乐同志任中共乐安县委委员、常委(列吴平同志之前);
鲍峰庭同志任中共乐安县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
吴自胜同志任中共乐安县委常委;
曾月兴、万高峰同志任中共乐安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
陈绍平同志的中共乐安县委副书记职务;
章树和同志的中共乐安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张梅生、陈文涛同志的中共乐安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李以庚同志的中共乐安县委组织部长职务。
许萍乡同志任中共金溪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东乡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张文勤同志任中共金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华和平同志任中共金溪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东乡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贾小华同志任中共金溪县委委员、常委(列黄祖光同志之前),免去其中共崇仁县常委、委员职务。
王小林同志任中共金溪县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列谢光明同志之前);
吴建华同志任中共金溪县委常委;
徐太玉同志任中共金溪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
肖 奇同志的中共金溪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黄泽清同志任中共资溪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黎川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许小敏、万 鸣同志任中共资溪县委常委;
严卫星、王胜亮同志任中共资溪县委委员、常委;
张文贵同志任中共资溪县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列王胜亮同志之前);
免去叶林同志的中共资溪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曾 春同志任中共东乡县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易光亮、邱秀兰(女)、李兆龙同志任中共东乡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
胡领高同志的中共东乡县委副书记职务;
丁国华同志的中共东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吴一亮同志的中共东乡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符忠林同志任中共广昌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金溪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赖昌明同志任中共广昌县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廖晓昌同志任中共广昌县委常委;
毛宗保同志任中共广昌县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
曹志刚、胡朗民、谭玉英(女)同志任中共广昌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
童淑梅同志(女)广昌县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中共抚州市委
200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