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抚州 | 时事 | 图片 | 领导 | 专题 | 人事 | 时评 | 财经 | 体育 | 社会 | 娱乐 | 房产 | 汽车
 市县概况 | 部门 | 乡镇 | 企业 | 临川文化 | 才乡教育 | 抚州旅游 | 健康 | 两性 | IT | 消费
 形象展示 | 市民热线 | 采编读园地 | 实用查询 | 软件下载 | 股市证券 | 论坛 | 博客
 临川 | 南城 | 南丰 | 黎川 | 广昌 | 崇仁 | 乐安 | 宜黄 | 金溪 | 资溪 | 东乡 | 金巢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国抚州网 > 汽车 > 汽车新闻 > 正文
南宁部分加油站通过减量、票据作假变相涨价

发布时间: 2008-5-30 11:13:00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5月29日电(记者 向志强)票据显示按政府定价收费,但通过减少加油量,实际价格却超过政府定价一两元。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28日检查了城乡接合部和乡镇部分社会性质加油站,结果表明,一些社会加油站以这种隐秘的手段大幅提高成品油价格。

    “一些社会加油站涨价幅度较高。”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叶英介绍说,比如,93号汽油的政府定价是5.28元/升,一些加油站实际每升卖5.5元、6元,0号柴油虽标价为每升5.16元,但实际却以每升6元到7元的价格销售。

    为规避价格部门检查,这些加油站一般不开票据,对于一定要开出票据的车主,加油站则在票据上弄虚作假。“票据上显示的价格是政府定价,但加油量却要少于实际加油量。”

    在检查中,一些社会加油站反映,涨价的原因是油品非常紧张,他们很难从中石油、中石化得到正常批发价格和正常油量供应,只能高进高出。

    “无论如何,这是一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叶英表示,对于查出的违法提价行为,价格部门将对加油站处以1000元-2000元的罚款,违法提价所得款还将责令退款或给予没收。但由于加油站在票据上弄虚作假,目前取证工作比较困难。价格部门提醒消费者,加油时一定要加油站出具真实票据,发现违法提价行为要及时向价格部门反映。


 共1页  1 
相关链接
     新闻检索:
    无标题文档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4-2008 www.zgfz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抚州日报社版权所有
    抚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抚州日报社     维护:中国抚州网
    备案号:赣ICP备050045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