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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进入集中执行阶段

发布时间: 2008-5-17 10:58:00     来源: 抚州日报

    本报讯  昨日上午,记者在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动员大会上获悉,“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已进入集中执行阶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媛到会讲话,市政协副主席邹俐菁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大新主持会议。

    王晓媛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大会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有效载体,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为民创满意、树立法官新形象的实际行动,全体执行法官要下定决心,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要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注重讲究执行艺术,积极开辟对涉民生案件执行的“绿色通道”。要牢牢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切实提升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在大会战中锤炼法官队伍。要正确处理执行工作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的关系,正确处理执行工作与有关协助部门的关系,正确处理执行工作与社会监督的关系。要明确职责作战、强化考核督战,确保专项执行活动取得实效。

    据了解,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是我市法院为落实民生司法理念,对涉房产、医疗、工资、教育、抚养等13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的一项具体举措。

(毛军华  本报记者  余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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