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建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海文、姚水根、黄日强、胡新生、李求明、许四星、杨小梅及秘书长宋有志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发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大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炽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实到36人,因事因病请假3人,符合法定人数。
上午8时30分,大会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提请人所作有关议案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拟任职人员作任前表态发言;提请审议了《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邱火明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提请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有关议案的决议草案。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分组审议。
下午4时许,大会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邱火明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有关议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本报记者 杜芳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