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7日至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小梅率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把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大力实施农产品放心工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有绿色食品39个、无公害农产品52个、省名牌农产品12个。同时,制定了南丰蜜桔、崇仁麻鸡、广昌白莲的生产技术标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有19个,辐射示范面积50多万亩。
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关于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汇报。杨小梅充分肯定了市直有关部门在学习、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方面所做的工作,并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执法检查组还深入资溪、南城两县检查茶叶、蔬菜、烤鳗、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分别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座谈。
(陈泉顺 本报记者 杜芳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