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抚州 | 时事 | 图片 | 领导 | 专题 | 人事 | 时评 | 财经 | 体育 | 社会 | 娱乐 | 房产 | 汽车
 市县概况 | 部门 | 乡镇 | 企业 | 临川文化 | 才乡教育 | 抚州旅游 | 健康 | 两性 | IT | 消费
 形象展示 | 市民热线 | 采编读园地 | 实用查询 | 软件下载 | 股市证券 | 论坛 | 博客
 临川 | 南城 | 南丰 | 黎川 | 广昌 | 崇仁 | 乐安 | 宜黄 | 金溪 | 资溪 | 东乡 | 金巢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国抚州网 > 领导信息 > 黄牡香 > 正文
我市被评为全省林改先进市

发布时间: 2008-4-10 9:21:00     来源: 抚州日报

    本报讯  4月8日,记者从全市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总结表彰暨林业生态恢复工作会上获悉,我市林业建设取得了良好成绩,特别是圆满完成了林业产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被评为全省林改先进市。市委常委、副市长黄牡香出席并讲话,市长助理赵元泰主持。

    2004年以来,我市积极实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理顺了林业产权关系,减轻了林农负担,增加了林农收入,调动了林农生产积极性。2007年,全市11个县(区)林改工作全部通过验收,其中资溪县、南城县、临川区、南丰县、乐安县、金溪县被评为全省林改先进县(区)。

    会议要求,继续做好受灾林木清理工作,搞好生态规划刻不容缓,4月底之前,各县(区)要完成田边、村边、路边、风景名胜保护区林缘周边林木的清理工作,以便及时植树造林,按照轻重缓急、先近后远、先难后易的原则来确定清理对象和清理方式。6月底,基本完成其他林木清理工作。

    会议强调,要强化灾后清理工作领导,依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时效。要认真组建清理队伍,落实各方责任。林木采伐指标必须优先用于受灾林木清理,可采取现场调绘的办法,只要符合条件的现场就发放采伐许可证。要落实税费政策,对当前受灾林木除收取育林基金、检疫费外不得再向林农收取其他税费。

(钱江华  本报记者  谢婧)


 共1页  1 
相关链接
     新闻检索:
    无标题文档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4-2008 www.zgfz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抚州日报社版权所有
    抚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抚州日报社     维护:中国抚州网
    备案号:赣ICP备050045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