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州市市容环境“门前三包”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抚州市城区“门前三包”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要求,市“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日常督查情况,对市城区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了月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8年5月份“门前三包”工作目标考评情况
月评合格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粮食局、市国税局等单位。
二、通报表扬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粮食局、市劳动就业局都能切实抓好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日常管理工作,使“门前三包”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三、曝光台
1、抚州豪德贸易广场里面卫生状况差,垃圾清扫不到位。
2、羊城路“民间瓦罐”酒店经常有人在人行道上洗菜。
市“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