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抚州市城区供水水源地保护,及时了解和掌握城区水质变化状况,抚州市水利局向社会公布我市城区水资源质量月报。
6月12日,市水环境监测中心对我市南区水厂、荆公路水厂抚河取水断面水质进行实时取样监测。根据国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评价结果表明:抚州市城区主要供水水源地——南区水厂进水口水资源质量为Ⅱ类、荆公路水厂进水口水资源质量为Ⅱ类。(说明: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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