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州市市容环境“门前三包”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抚州市城区“门前三包”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要求,市“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日常督查情况,对市城区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了月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8年4月份“门前三包”工作目标考评情况
月评合格单位: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军分区等单位。
二、通报表扬
市人事局、市广电局都能切实抓好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日常管理工作,使“门前三包”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三、曝光台
1、新华书店门前摊点占道经营及摩托车、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较为严重。
2、中春实业房产公司开发的中春苑住宅小区卫生状况差,特别是装修垃圾长期滞留在小区内,清理不及时、不彻底。
3、江铃底盘股份有限公司生活区门口的早点店经常乱扔白色垃圾,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市“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