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江南春晓”杯抚州旅游文化节由市政府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承办,“江南春晓”楼盘冠名,燕京惠泉啤酒等单位协办,主要活动项目有旅游形象大使选拔赛、十佳旅游美景评选、十佳旅游特色产品评选、“惠泉啤酒”杯首届江西省龙舟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旅游形象大使选拔大赛
(一)参赛办法
1、报名条件:男女不限,年龄在16—28周岁之间(女性160cm以上,男性175cm以上)的抚州市民及热爱抚州的省内外人士,大专或以上学历(含在校大学生),具备一定的交流能力,有良好的外形条件,身体健康,有气质,仪表大方。
2、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格一份,并附2寸免冠照片2张,7寸生活近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或相关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报名费用50元。
3、报名地点:市旅游局联系人:吴素辉 8258208);“江南春晓”楼盘售楼处;米兰婚纱摄影店、各县(区)旅游局
4、报名时间:2008年4月—2008年6月20日
(二)赛事安排
1、初赛:初定2008年6月25日,各县(区)、市直设立分赛场,各县(区)选拔方式自行确定,选取3名选手进入复赛,市直选出17名选手进入复赛。
2、复赛:初定2008年7月5日,由大赛组委会组织。采取旅游知识问答、精采导游、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评选出15名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暨颁奖晚会:2008年8月1日进行决赛(现场比赛),采取晚装展示、拉票自我介绍和旅游知识问答、才艺表演、精彩导游等形式进行,通过短信投票和评委会评审,产生本次大赛的前3强和单项奖获得者。前十名授予抚州市旅游形象大使称号,前三名分获冠、亚、季军;另外,短信得票最多的选手授予最佳人气奖。举行“旅游形象大使”、“十佳特色产品”、“十佳旅游美景”系列评选大型颁奖晚会。
(三)奖项设置:
1、冠军、亚军、季军各1名:分别奖励人民币6000、3000、2000元
2、荣获旅游形象大使的另7名选手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
3、最佳人气奖1名:另奖励人民币1000元
获奖选手将授予“十佳旅游形象大使”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十佳旅游美景、十佳旅游特色产品评选
(一)申报范围:本市辖区内的所有旅游景区(点),包括古色、绿色、红色、蓝色、橙色等旅游美景。本市辖区内的所有旅游特色产品(包括土特产品和工艺品)。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办法:由各县(区)旅游局和市直有关各部门向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单位或个人自荐。
2、申报要求:填写《抚州市“双十佳”候选项目推荐表》;参评者报送的图片、样品,每份十份并附文字说明
3、申报时间:4月10日—5月15日
4、申报地址:市旅游局(联系人:李莹 8212559)、各县(区)旅游局。
(三)评选程序:采取专家评审和短信投票相结合的办法。
1、初评: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各单位、各企业报送的候选对象进行初评,各选出候选对象20名;
2、公示:在新闻媒体上对候选对象进行公示;
3、评审:通过专家评委评审和短信投票等方式,评出“十佳美景”和“十佳旅游特色产品”。
4、奖项设置:对荣获前十名的旅游美景和旅游特色产品,分别授予“抚州市十佳旅游美景”和“抚州市十佳旅游特色产品”称号,并在全市旅游文化节颁奖晚会上颁发证书。
三、“惠泉啤酒”杯首届江西龙舟赛
1、比赛时间:2008年6月5日—8日
2、比赛地点:市内西湖水面
注:以上报名表格均可在抚州市政府新闻网、市旅游网下载
特此通告
2008·“江南春晓”杯抚州旅游文化节组委会
200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