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文明办20087号文件精神,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分给我市高中“宏志班”7个名额。受助条件应是:中考成绩超过去当地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品学兼优、家庭困难、无力完成高中学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现将各县(区)推荐的7名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7月4日—7月10日(七天)。敬请广大市民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市文明办进行联系,举报电话(传真):0794—8284692。
附:抚州市推荐“宏志班”受助学生名单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7月4日
抚州市推荐高中“宏志班”受助学生名单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中考成绩
王 坚 男 92年10月 广昌塘坊中学 605分
刘小英 男 90年10月 广昌尖峰中学 596.5分
余宗芳 男 92年1月 广昌水南中学 575.5分
方 明 男 94年4月 崇仁县二中 566分
吴肖肖 男 92年5月 南城上唐中学 576分
平 可 男 93年10月 南丰县二中 531分
徐 玲 女 92年3月 东乡小璜中学 55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