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资溪讯 近日,资溪县纪委监察局对马头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某违规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和县公安局通讯科科长尧某违规驾驶警车两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王某、尧某作为科级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但却置上级关于领导干部不得违规使用公车的有关纪律要求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通报要求,该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领导干部一要提高认识,时刻加强自我约束,充分认识到禁止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车是组织对领导干部的保护和关爱,其目的是为了让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进一步规范配备更换公车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现象。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所管辖范围内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雷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