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省政府批准,市政府在媒体上公布更新后的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原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新基准地价的公布备受社会关注,因为新基准地价的执行将为我市土地出让和房地产转让、出租、抵押以及拆迁等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提供新的参考依据,帮助交易双方通过参考基准地价和房屋重置价,估算出该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正处于疲软状态,新基准地价的执行可以有效防止房地产市场产生泡沫,维护市场稳定。因此,新基准地价公布执行是我市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房地产市场的需要。通过制定基准地价可以揭示我市地价的分布规律,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同时,还可以防止交易双方虚报、瞒报地价等违法事情发生。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基准地价必须公布,而且每2—3年就要更新一次。基准地价是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区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区域平均价格,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收购、作价出资等进行土地评估的重要依据。
此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根据近年来我市土地招拍挂出让情况,参考一些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共收集了1003个外业样点,充分征询专家意见,并综合有关交通条件、基本设施、人口状况等资料确定的。确定的基准地价全面、科学、合理。此次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包括市中心城区、上顿渡城区、抚北镇,覆盖面积达88.22平方公里,分商业、住宅、工业三种用途,每种用途都分5个级别。更新后的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比2006年有较大增幅,定级范围扩大了19.9平方公里。
据业内人士分析,由于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的地价上涨与房地产市场变化趋势是一致的,此次调整会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升值,但短期内不会抬高市城区商品房销售价格。
(斯地 本报记者 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