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抚州 | 时事 | 图片 | 领导 | 专题 | 人事 | 时评 | 财经 | 体育 | 社会 | 娱乐 | 房产 | 汽车
 市县概况 | 部门 | 乡镇 | 企业 | 临川文化 | 才乡教育 | 抚州旅游 | 健康 | 两性 | IT | 消费
 市民热线 | 采编读园地 | 实用查询 | 软件下载 | 免费影视 | 在线音乐 | 股市证券 | 论坛 | 博客
 临川 | 南城 | 南丰 | 黎川 | 广昌 | 崇仁 | 乐安 | 宜黄 | 金溪 | 资溪 | 东乡 | 金巢开发区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国抚州网 > 房产 > 房产咨询 > 正文
编读往来:开发商破产购房者还需要还款吗?

发布时间: 2008-5-13 10:38:00     来源: 抚州日报·新都市

    问:我买的房子已经付了首付,而且已经开始还银行的贷款,如果开发商突然破产,我还用继续还银行的贷款吗?我以前还的贷款能退还给我吗?

    答:你从开发商处买房子和向银行借款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开发商破产,使你不能履行合同,那你只能找开发商,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银行的贷款是以你个人名义从银行借的,应该依借款合同偿还贷款,不然银行可以到法院起诉。不能因开发商破产,你就不还银行的贷款,以前还的贷款也不能退还。如果真的发生了,很难保证完全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你可以找开发商和银行协商调解处理。


 共1页  1 
相关链接
     新闻检索:
    无标题文档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2008 www.zgfz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抚州日报社版权所有
    抚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抚州日报社     维护:中国抚州网
    备案号:赣ICP备050012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