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按照上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要求,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据了解,这次参保范围主要有: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应标准执行。
据悉,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我市大学生一年只需缴纳30元(财政补贴20元),从交费次月起,即可享受相应医疗待遇,成年人年度最高补偿限额3万,未成年人为5万。